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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收费标准

五大连池市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五大连池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五政发〔2023〕33号)规定: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农服中心市场化运营职能,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运营服务工作。经五大连池市中流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向发改局报备,现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当出让方属农户个人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免收出让方交易服务费用。

二、收费标准

交易项目的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标准如下:

基础收费标准-集体资源性资产类(集体经营性资产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类-其他交易品种

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流转租金总价款)

单位:万元

协议出让、竞价(含线上)、转让%

10以下(含10)

1.20%

10(不含)-50(含)

1.00%

50(不含)-100(含100)

0.80%

100(不含)-500(含500)

0.60%

500(不含)-1000(含1000)

0.40%

1000(不含)-2000(含2000)

0.25%

2000(不含)以上

0.10%

备  注

1.为了体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公益性市场化取向、扶持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作为出让方免收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服务费用由交易服务费、溢价服务费2个部分构成。

2.受让方单笔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低于1万元的按照1万元来进行计算)。

3.溢价服务费:溢价在50%以下(含),溢价部分100%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方)所有;溢价在50%以上(不含),则溢价收益超过50%的部分,中流公司收取3%的溢价服务费(直接在出让方溢价收益内扣除);

4.所有收取方式以项目成交价为计价金额,一次性收取。

3.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例如:流转交易总价款2100万元.

①10万*1.2%=0.12万

②40万*1%=0.4万

③50万*0.8%=0.4万

④400万*0.6%=2.4万

⑤500万*0.4%=2万

⑥1000万*0.25%=2.5万

⑦100万*0.1%=0.1万

交易服务费合计:①+②+③+④+⑤+⑥+⑦=7.92万元

万元

10万以下(含10万)

10-50(含50万)

50-100(含100万)

100-500(含500万)

500-1000(含1000万)

1000-2000(含2000万)

2000万以上

费率

0.012

0.01

0.008

0.006

0.004

0.0025

0.001

每档

100000

400000

500000

4000000

5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金额

1200

4000

4000

24000

20000

25000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