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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力打好秸秆综合利用“主动仗”

进入11月,黑龙江秋收全面结束,稻谷、玉米、大豆等作物“颗粒归仓”,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秸秆综合利用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空气质量和民生福祉。”今年10月,黑龙江省政府印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强调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明确秸秆还田、离田、产业化利用等重点任务,提出了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记者近期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佳木斯市等地调研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黑龙江秸秆综合利用取得很大突破,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秸秆还田、离田有效作业时间短和机械作业标准需提高等。

瞄准痛点、拿出实招,用好、用准、用精财政资金,着力补齐短板、弱项,黑龙江正全力打好秸秆综合利用“主动仗”。

下足工夫 走在前列

黑龙江每年秸秆产生量9000万吨左右,总量占全国1/10左右,可收集秸秆约8000万吨。为做好秸秆还田和资源化利用,该省下足了工夫。

从2017年开始,黑龙江省政府连续7年下发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农用优先、还田为主、多措并举”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对全部县(市、区)实行敞口补贴,引导社会资本、农户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019—2022年,黑龙江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99.6亿元支持秸秆离田、还田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中,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仅次于河北和江苏,与山东、安徽和江西基本持平,高于东北其他省份。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统计,2022年,该省农作物播种面积2.28亿亩,秸秆可收集量为7625.6万吨,其中秸秆利用量为7259.6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2%,较2018年提高了15.4个百分点。

在秸秆直接还田方面,通过秸秆覆盖免耕、翻埋、碎混等多种机械化还田方式,2022年,黑龙江秸秆直接还田面积达1.7亿亩,直接还田率为72.75%。

从实施效果看,秸秆还田不仅没有造成耕地病虫草害加重,还在黑土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部门对全省13个市(地)及北大荒农垦集团的1亿亩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耕地质量进行了调查监测,结果显示,每千克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40.3克,旱田耕层平均厚度25.1厘米,分别比2019年全省平均数据增加4.1克和1.1厘米。

在秸秆离田利用方面,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离田面积4295万亩,离田秸秆量1710万吨,秸秆离田利用率为22.42%,形成了以秸秆还田为主、离田燃料化和饲料化为辅的综合利用格局。

据了解,黑龙江省今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2.33亿亩,去除青贮玉米和麻类等不产生秸秆作物面积后,可产生秸秆的农作物面积为2.24亿亩。截至11月6日,全省秸秆已还田面积达1.26亿亩,完成秋冬季计划的94.6%;全省秸秆离田面积0.22亿亩,完成秋冬季计划的68.2%。

“天、地、人”的多重挑战

受近期大范围降雪和大幅降温影响,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已无法进行秋整地和秸秆离田作业,还有一部分地块需待明年开春再进行田间处理。

事实上,秋收后很快降温入冬,导致整地、秸秆离田和还田作业时间“窗口期”极短,这一直是黑龙江秸秆综合利用面临的难题之一。

“冬季土地上冻早,秸秆离田、还田有效作业时间一般仅20天左右。遇到秋季降水多、冬季降雪早的年份,作业时间还会大大缩短。”哈尔滨市双城区青岭满族乡益利村农户关世涛告诉记者。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地区为了快收抢收粮食、提高效率,收割时留茬过高,还需要额外增加资金投入进行灭茬粉碎作业。

除了“天时”方面的客观困难,还存在部分地形的不利因素与人为观念的制约。据统计,黑龙江省约有近1100万亩的秸秆分布在山坡地、低洼地和狭小分散地块,无法使用大型农机作业,还田难度大;有近3000万亩的滩涂地、开荒地等不稳定耕地,大都不在涉农补贴资金覆盖范围内,农户进行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的积极性不高。受传统种植习惯影响,一些农户认为秸秆还田会增加病虫草害,也不愿在秸秆利用上主动投入资金,甚至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当作应得收入,未能较好地履行黑土地保护的主体责任。

此外,大型农机具保有量不充足,也影响着秸秆还田作业的质量。据了解,目前黑龙江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以上,但是大型拖拉机、配套还田机具、免耕播种机等保有量还不充足、分布不均衡,导致一些地区在秋整地集中作业期间会出现农机短缺的情况。为了抢夺作业“窗口期”,有的地区被迫使用小型农机具,造成作业标准不达标、还田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佳木斯市的多位玉米种植户向记者介绍,秸秆还田作业如果不达标,翻埋深度和碎混程度不到位,将给次年春耕生产埋下“隐患”,不仅会影响秸秆腐解效率,还可能影响苗齐苗壮,造成粮食减产。

破解上述种种难题和挑战,成为黑龙江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的关键。

任务先行 资金后补

“关键是压实市县抓落实的责任,落实‘田长制’管理责任,解决还田、离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黑龙江省省长梁惠玲多次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出指示。

据了解,黑龙江已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和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制考核范围,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落实到县乡村屯和地块,落实农户、合作社保护黑土地的主体责任,并积极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以此来激发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还成立了由厅领导带队、200余名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11个秋季农业生产督导指导组,联动市县两级,在今年秋季和明年春耕生产期间下沉一线,对各地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进行推进指导。

针对当前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短板、弱项,《方案》明确了解题路径:针对秋冬季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有效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在利用途径、作业方式和机具调配等方面提早谋划,确保作业进度;根据全省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和耕层厚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严格执行秋收秋整地质量标准和操作程序,督促引导收获留茬高度、秸秆粉碎程度和作业深度,提高秸秆还田作业到位率和质量达标率。

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资金2.4亿元,涵盖30个重点县的相关项目,资金量和重点县任务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除了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也将继续安排资金,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同时鼓励市、县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各项资金使用效益,将采取“后补贴”的方式,预计到明年6月秸秆利用工作结束后,会同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下拨相应资金,防止出现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滞留沉淀等问题,切实将财政资金花到实处、用到“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