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是我省炭疽高发期,雨水冲涮导致疫源地土壤中的炭疽芽孢杆菌暴露地表,汛期家畜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病原侵袭,炭疽流行和发生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炭疽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请广大养殖户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了解炭疽相关知识,做好炭疽防控工作。
一、什么是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人兽共患病。我国将动物炭疽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人的炭疽被列为乙类传染病,其中肺炭疽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二、流行病学
(一)流行特征:本病常呈地方性流行,老疫区发生炭疽疫情较多;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7~9月为动物炭疽的高发季节。
(二)传染源、传播途径:
患病动物和因炭疽而死亡的动物尸体以及污染的土壤、草地、水、饲料都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人主要是通过接触上述传染源而感染,尤其是对病死畜扒皮、食肉,最易引起感染!炭疽通常不会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本病主要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感染。牲畜主要经消化道感染,如采食被污染的牧草;人则多数经皮肤感染,如解剖带菌牲畜造成手部产生创口进而引起皮肤感染;此外,人和动物也可因吸入污染有炭疽芽孢的粉尘和气溶胶而引起呼吸道感染。
(三)易感动物:
各种牲畜、野生动物及人对本病都有不同程度的易感性。羊、牛、马等草食动物最易感,其次是杂食动物,家禽一般不感染。人对炭疽中度易感,养殖人员、兽医、屠宰工人、毛皮加工人员是高风险人群。
三、临床症状
(一)动物感染的炭疽临床特征及症状:本病潜伏期一般3~7天,短则几小时,最长20天发病。特征是血液凝固不良,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脾胀显著肿大,皮下及浆膜下结缔组织出血浸润等。不同动物,临床症状差异较大。最急性型常见于绵羊或山羊,外表健康的动物突然倒地死亡。急性型和亚急性型大多为牛、马、骡、驴等,出现突然死亡,天然孔流出带气泡的黑红色血液且凝固不良,尸僵不全等症状。慢性病例主要发生于猪,多不表现临床症状,个别出现皮肤坏死、溃疡。
(二)人感染炭疽的临床特征及症状:人根据感染途径的不同分为皮肤、肺、胃肠道炭疽,其中皮肤炭疽最为常见,症状比后两者轻。人感染本病潜伏期为数小时至14天,皮肤炭疽多为2~7天,肺炭疽和肠炭疽可短至数小时。
皮肤炭疽:感染局部出现丘疹或水疱,水疱破裂形成典型的炭疽痈,治愈率较高。
肺炭疽:初期为“流感样”症状,特征为肺门淋巴及纵膈肿大,常伴咳嗽。后期多有胸腔积液,并可继发脑膜炎,病死率较高。
肠炭疽:表现为急性肠炎,发热,腹痛和腹泻,出现血便和血水样便,可继发败血症,如不及时治疗或误诊可导致死亡。
四、发生炭疽疫情怎么办?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疑似炭疽病畜,特别是放牧中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牲畜,严禁直接接触和处置,应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由职能部门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
(二)对病死动物执行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抛弃,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五不准一处理”措施。(无害化处理:尸体、衣物可用5%的福尔马林浸泡,也可进行彻底燃烧处理。圈舍、用具可用20%的漂白粉溶液喷洒,死畜污染的场地可用5%甲醛溶液消毒,密闭场所可采用熏蒸消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由此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一旦发现自己或周围有人出现炭疽的症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及时就医。
五、如何防控?
(一)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培训,引导行业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养殖户应避免到炭疽坟等疫源地周边放牧,不收割、购买疫源地周边或来源不明的牧草饲喂牲畜;引导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二)监测排查。对炭疽新老疫区的牛羊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对牲畜交易、屠宰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对于近期降水较多的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必要时对重点地区开展环境监测。
(三)疫苗接种。根据疫情动态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重点地区免疫计划,适时开展免疫接种,确保易感牲畜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国内兽用炭疽疫苗有两种:Ⅱ号炭疽芽孢疫苗和无荚膜炭疽芽孢疫苗。
(四)防疫消毒。雨季要加强消毒,扎实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全方位清洗消毒。
(五)检疫和调运监管。加强运输、屠宰环节检疫监管,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
(六)自我防护。行业从业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参与疫情处置的人员应采取传染病二级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