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越冬是渔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我省封冰期长达半年之久,1月开始进入冰封中后期。由于鱼类越冬期长,难度大,需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才能确保鱼类安全越冬。为此,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省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和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提出鱼类安全越冬中后期技术意见,供参考。
一、重视水体增氧
水面封冰后,需对冰下水体采取增氧措施,才能保证鱼类越冬安全。冰下水体增氧以生物增氧为主,当冰下水体溶氧低于3mg/L时,应立即采用物理增氧、化学增氧、生物增氧等措施。
(一)物理增氧。可采用注水、循环水、增氧机等物理增氧方式,水体溶氧达到6mg/L以上,停止增氧。增氧机宜采用射流式增氧机、微孔增氧机等。
(二)化学增氧。可采用过氧化钙、过碳酸钠等增氧剂均匀撒布投放,过碳酸钠可用于小水体迅速缓解鱼类缺氧状况,过氧化钙可为水体缓慢持久稳定增氧。增氧剂储存时需防潮避免提前分解,使用时应避免接触金属物品。
(三)生物增氧。一是保持明冰。明冰可保持较高的透光率,有利于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产生氧气。要保持明冰,需勤清雪。冰面上的雪清扫的面积越大越好,池塘不低于水域面积的70%,湖泊、水库不低于水域面积的50%。二是适时追肥。水体透明度增大、水体偏瘦时,可施用无机肥,施用量为尿素1.5~2kg/亩、过磷酸钙1.5~2kg/亩,或磷酸二胺0.3~0.7kg/亩。
二、强化越冬管理
一是定期测氧。掌握冰下水体溶解氧变化,应3~5天监测一次溶解氧。如鱼类越冬密度较高,每立方米水体超过0.5kg,春节前后要加强测氧,1~2天应测氧一次。当池水溶氧下降到3mg/L时,应马上采取增氧措施。
二是每日巡塘。注意观察鱼类活动、冰下水位、冰层厚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越冬期间,越冬池冰下水位会出现下降的情况,一旦发生,应及时注水。
三是规范管理。在越冬水域附近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人车通行、冰上活动和冰下捕鱼,禁止在距越冬水域500米以内燃放烟花爆竹,避免鱼群受震动造成应激反应。
四是建档立卷。详细记录天气、水体溶氧、冰层厚度、水位变化、鱼类放养量等数据资料,将数据资料归纳建立越冬管理档案。越冬管理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积累越冬管理经验,应对极端天气变化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