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之后,全省步入冬季严寒期,降雪频繁,渔业生产主要围绕冰下越冬管理和冬季捕捞展开,渔业生产的安全风险随之升高。为强化冬季池塘管理,切实做好冬季渔业生产安全防护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联合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黑龙江省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编制了冬季池塘日常管理和渔业生产安全注意事项,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一、冰下养殖管理
(一)确保冰下溶氧充足
定期监测养殖越冬水体中的溶解氧,使水体中的溶解氧保持在5mg/L以上,以防因缺氧造成损失。及时清雪,使明冰面积占总冰面60%-70%,促进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产氧。对越冬水体溶解氧低于5mg/L,可根据低氧实际情况采取原池循环水增氧、低温生物增氧、机械增氧(射流增氧机、涡轮氧泵)等措施。对少数越冬水体因浮游动物繁殖过多造成的水体溶解氧持续降低,可采取用90%晶体敌百虫杀灭,使用浓度为0.8-1.0克/立方水体,对敌百虫敏感鱼类品种慎用,杀虫后需重新肥(培)水。
(二)水位管理
保持适宜越冬冰下水深,根据各地区越冬鱼类密度不同,建议水深保持在1.3-2.0米,对于渗水较严重的越冬水体要定期补水,避免水体过浅导致缺氧或冻害。定期巡视塘坝,防止因水耗子打洞或塘坝渗漏严重造成的溃坝情况发生。
二、冬季捕捞管理
当前,我省各大湖泊、水库已步入冬季渔业生产阶段,冬捕、冬钓等特色冰雪渔猎活动将陆续开展,而冰上作业的安全风险较高。 为切实强化冬季渔业生产工作,落实“冷水鱼·冬捕季”系列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特编制冬捕安全生产重点事项,以排查风险隐患。
(一)生产准备工作
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渔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现场负责人以及岗位负责人。针对所有作业人员,需开展冬季渔业生产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先培训、后上岗。作业人员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流程以及自救互救方法。同时,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生产作业前,需密切关注气象、水文以及冰层的变化情况,提前对风险进行研判,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开展冰上作业。应在冰薄、清口、冰裂、出网口、进网口等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要对生产作业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结构完好,防止因受力断裂、设备故障等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二)生产作业现场管理
作业前,需认真检查现场所使用的网具、绞轮等捕捞工具以及渔业生产用的车辆。作业人员应当穿戴救生衣,并配备救生绳索、冰锥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严格依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同时,要严格梳理冬捕区域周边的交通道路状况,严禁与冬季渔业生产无关的车辆在冰面上行驶,控制冰上车辆的吨位以及现场车辆的数量。
(三)生产作业结束后现场管理
相关冬捕(冬钓)活动结束后,需严密封闭网口冰洞和钓洞,并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人员不慎跌落。同时,要及时且全面地清理冰面废弃物(垃圾)以及网具、缆绳、指示牌等物品,避免其遗留在冰面或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