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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现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市民、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各界依法开展监督举报。

一、受理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1、种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含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未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行为;

2、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撤销登记的农兽药等行为;

3、私屠滥宰畜禽,在屠宰环节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行为;

4、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加工环节未落实质量安全管控要求,伪造、冒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合格证明文件及追溯信息等行为;

5、无证无照从事农资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流动摊贩非法销售农兽药等行为;

6、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投入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投入品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为;

7、其他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腐败及作风问题

1、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办案、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检验检测、认证认定等工作中,存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2、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包庇纵容违法主体、充当 “保护伞” 等问题;

3、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等问题;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等问题;

5、在惠农政策落实、补贴发放、项目实施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其他违纪违法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

(三)监管履职不到位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推进迟缓,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对群众反映、上级交办、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

3、监管责任悬空、工作流于形式,日常检查、抽检、巡查走过场,隐瞒、迟报、漏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件等问题;

4、在行政审批、许可、备案、验收等环节设置人为障碍、刁难市场主体,增加办事成本和负担等问题;

5、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6-6327110(法定工作日)

举报邮箱:wdlclzw@163.com

受理单位: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者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3、对收到的有效举报线索,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核查处置,核查结果将依法依规向举报人反馈(匿名举报无法反馈的除外);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